29 乐进归来

  《续后汉书》曰:“凡县户五百以上置乡,三千以上置二乡,五千以上置三乡,万以上置四乡”。

  如果将这两条记载放在一起,就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果,即:能达到“户五千”的乡少之又少,因此《秦汉官制史稿》认为“户五千”有误,当为“五百或一千”。

  但从出土的汉简《东海郡吏员簿》中可以看到,东海郡共有一百七十个乡,设乡有秩的只有二十五个,比例很小,所以《汉代乡官研究》则据此认为“户五千”之说应无误。

  此两说皆有道理,俱列在此。

上一页目录下一章